学校首页

资讯动态+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预通知

日期:2016-05-31 23:43浏览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湖南省科技计划执行进度,做好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近日我厅将联合省财政厅发布201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如有变化,以正式通知为准)

资助类别包括: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含省市、院校及科教联合基金项目)。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以内。


二、相关要求

1、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的科研人员和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研人员,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后,均可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2、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面上项目(含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

4、签订了院校联合基金协议的依托单位方可申请院校联合基金项目,并按签订协议执行。

5、主持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申请者(含参与者)本年度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6、申请者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获得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省基金项目(不含联合基金)。

7、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系统中已录入)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8、各依托单位可提前做好相关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可先行在湖南省科技厅网站“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了解申报相关流程。依托单位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组织好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

9、正式通知印发后,各单位对照申报指南和相关程序开展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


咨询联系电话:0731-88988701 88988757 88988732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5月31日


上一条:关于2016年上半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闭】

©2023 湖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版权所有 | 湘ICP备 14009182号-2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410081     电话: 0731-88873115  邮箱:kjc@hu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