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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6-05-29 23:40浏览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16]239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设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二、申报限额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我校理工类可申报重点项目10项,优秀青年项目14项,一般项目37项。我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每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可申报1项(申报条件参照重点项目执行)。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个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无个人申请账号及密码请与科研秘书联系。请老师们填好个人基本信息表(附件4)发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联系科技处获得登录名和密码;请科研秘书及时向科技处索取账号与密码,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请账号与密码。

(二)学校审查

1、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的查新工作放在学校评审通过后进行。

2、科技处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对项目组人员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

3、已经获得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4、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1)承担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以及项目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新项目。项目参与成员不得少于2人(教师不少于1人)、不得多于9人。项目组成员每人主持和参与的教育厅各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已参与2项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和参加新项目。

(2)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016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

(3)有合作单位的须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盖章同意。

(4)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三)项目评审。学校组织评审专家根据教育厅通知规定的项目任务、项目要求等内容,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

(四)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项目报送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申请经费数:重点项目8-10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

2、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6月28日。请申报者在系统下载申请书模板、填写并上传申请书。。

3、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6年9月1日,各类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2016年9月1日—201*年12月31日)。


五、纸质材料报送

1、各单位科研秘书需做好项目形式审查,材料报送学校后因形式审查而落选的项目一律不接受修改和替补。

2、科研秘书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申请书(1份)和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汇总表需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 李云龙  88872182


科技处

2016.5.25


附件:1、关于2016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6年度申报湖南省教育厅项目汇总表

附件: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个人基本信息表


  • 附件【20160530030334.doc】已下载
  • 附件【20160530030252.pdf】已下载
  • 附件【20160530030327.xls】已下载
  • 附件【20160530030028.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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