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校级科研机构:
为了进一步了解我校校级科研机构运行现状,促进校级科研机构水平的提升,学校决定对我校现有校级科研机构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为了做好这次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查内容:详见《湖南师范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附件1)。
2、调查范围:学校批准成立的所有校级科研机构,包括研究所、中心等,不含校级重点实验室、校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上报材料时,请附学校批准文件。
3、时间安排:请各校级科研机构于12月5日之前将调查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送交本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名单》(附件2),于12月6日下午五点前统一报送科技处。
请各有关学院(部)及校级科研机构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按时上交相关材料。根据调查情况,对没有开展工作的校级科研机构,学校将予以撤销。
联系人:陶文娜联系电话:88872852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名单》
湖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汇总表
附件:调查表-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