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为落实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精神,促进学校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进一步发展,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做好服务,落实学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会”上的工作要求,参照申报指标和立项指标做好相关工作。
二、认真组织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预通知” 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节点,认真组织,保证申报工作按质按量顺利开展。
三、申请人条件及可申报项目类型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有2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还有其他要求。
2、在我校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依托我校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二)可申请项目类型
1、在集中受理期间,我校可申请14类项目。分别是: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在非集中受理期间,我校可申报以下类型项目。分别是: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应急管理项目、大部分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书撰写方式。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预计本月底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导入申请内容。在将离线版《申请书》内容导入在线申请时,应特别注意相应学科代码的变化。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3、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表1),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指南》中,请申请人和有关单位予以关注。
表1、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
一级申请代码 |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
数理科学部 |
A04 |
物理学I |
化学科学部 |
B01、B02、B03、B04、B05、B06、B07、B08 |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
生命科学部 |
C07 |
细胞生物学 |
地球科学部 |
D05 |
大气科学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E01、E06 |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
信息科学部 |
F04、F05 |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
管理科学部 |
G03 |
经济科学 |
医学科学部 |
H16 |
肿瘤学 |
4、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学院(附属医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提交纸质签字盖章页一式两份;(2)其它类型项目申请书,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但签字盖章页(有2页)与其他页面不在同一张纸上。
6、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
7、各单位应在2019年3月10日17:3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并附申请项目清单,项目清单按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与非无纸化申请项目分别列出。
五、科技处联系人
艾建平(0731-88872262)
邹永星(0731-88872633)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