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医学——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二级单位推荐及专家审核和评审,现对拟立项的医学——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科学研究项目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拟支持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科技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邝俊维 0731-88872182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