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校2022年度立项的省基金项目进行验收。
一、验收对象
2021年立项且申请延期一年验收的项目,2022年立项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验收条件
项目执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验收:
1.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申请并授权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专利(附专利证书复印件),具有成果转化、推广应用证明;
2.省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资助(附基金编号及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国内刊物发表的论文,其刊物的影响因子(刊物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累计至少达到0.6(附论文复印件);
4.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CPCI》收录至少1篇(附论文复印件、检索证明);
5.撰写专著1部(附专著);
6.获得省部级奖励1项以上(附获奖证明材料等证明);
7.其它(未完成预期研究成果,在工作总结中说明原因)。
以上支撑材料,请在“附件清单”上传电子版。
三、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3〕3号)》等管理办法,对照验收条件,准备好有关专利、高级别项目合同书(计划书)、论著等支撑材料并逐项填写。
1.在线填报。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点击“填写验收申请”下“进入填写”,浏览并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附件1)、《项目经费决算表》模板(附件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审核工作清单》(附件3)。(三个附件也均可在系统内下载)
2.验收简况表填写及注意事项。支出金额的单位为“万元”,数额同经费决算表一致;实际完成年月填“2024-12-31”;验收条件可多选。
3.《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附件1)填写及注意事项。请按照项目研究成果总结提纲撰写,打印后签字。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评价,请负责人按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提纲进行自评并代填相关内容;三名小同行专家签字,由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或者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审核签字;先到科技处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4.《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填写及注意事项。决算表模板请在系统内下载。
(1)负责人到学院科研办领取《项目收支明细账》,根据《项目收支明细账》支出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注意事项见附件5,注:1.预算调整数相加等于项目立项经费;2.间接经费总额=绩效支出+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为项目总经费的8%;3.结余数不能出现负数。4.《项目收支明细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若之后再有报账支出,请到财务处二楼重新打印最新版本并加盖会计科公章。)纸质项目经费决算表应与系统表格保持一致,由经财务处、科技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2)负责人携带《项目收支明细账》、《任务书》(系统内可下载)到审计处(岳王亭旁边教务大楼一楼,进门左手边)进行审批盖章。
(3)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项目收支明细账》不需要上传)。
5.《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工作清单》(附件3)填写及注意事项。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和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工作清单》(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与系统内保持一致,加盖学院公章,交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送到科技处,后续盖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无需负责人扫描上传。
6.《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填写注意事项。学院科研秘书汇总《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于2024年11月29日前提交到科技处基金管理科,科技处根据学院提交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对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和联合基金项目,进行审核,并由科研管理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方才完成结题。
7.完成论文、著作目录填写及注意事项。论文信息中应注明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并用高亮标识。
8.附件清单,应上传主要验收支撑材料,如专利、论文、著作、高级别项目合同书等。
9.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和联合基金项目在系统中结题,不需要提交纸质档。杰青、优青项目在系统中提交结题材料,再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会议结题,具体通知由科技厅直接下发。
10.对需要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请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延期验收。延期验收申请原则上需提前2个月提出(2024年10月31日前),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且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请延期验收1次。对提前或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先电话告知科技处基金科(0731-88872262),再登录账户在“填写变更单”,点击“重大事项变更”,选择“提前或延期验收”。按要求填写提前或延期验收,点击“提交变更单”,延期时间最多一年。
五、截止时间
验收所有项目材料线上提交截止时间为
第一批:2024年9月5日(周四)17:00(已办结)
第二批:2024年11月29日(周五)17:00
六、联系人
屈杜炜 0731-88872262
邹永星 0731-88872633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1. 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2. 项目经费决算表
3.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审核工作清单
4.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5.系统填写经费决算表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