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湖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18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等系列文件精神,搭建符合创新规律和市场机制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不断优化科技经济发展环境,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协同联动、机制创新的原则,提出到2020年,支持100家企业成为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科技成果转化百强企业;培育100个省级示范性技术转移机构,国家级示范性技术转移机构达到10个;构建150个省级众创空间,国家级众创空间达到50家;建设150个省级星创天地,国家级星创天地达到50家;引进和培养100名高端专业技术转移人才;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超过150亿元;建设30个以上特色鲜明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力争长株潭获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方案》按年度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表,实现了可操作、可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