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我校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体系
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包括14类项目,分别是:
1.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金额为100万元/项。
2.青年A类项目(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包括延续滚动资助,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
3.青年B类项目(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
4.青年C类项目(原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5.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
6.面上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7.青年D类项目(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启航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8.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科技厅会另行通知,请计划申报的同学和老师提前准备,及时关注。)
9.区域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其中湘西自治州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他市州设置一般项目)。
10.部门联合基金项目,设置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基金项目,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基金项目,省气象局联合基金项目,省地质研究院联合基金项目医卫行业联合基金项目,详情见申请指南。
11.高校联合基金项目,19所高校设置高校联合基金,详情见申请指南。
12.企业联合基金项目,10家企业设置企业联合基金,详情见申请指南。
13.行业联合基金项目,设置医卫行业联合基金项目、湖南省健康管理学会联合基金项目、湖南省护理学会联合基金项目、湖南省健康服务业协会联合基金项目,详情见申请指南。
14.科创平台联合基金项目,天隼实验室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凡是我校的科研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取得我校同意后并签订书面协议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如申请人为外籍,须与依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2.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3.申请人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人,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6个月。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依托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承诺函原件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4.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5.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6.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学术带头人1人,自主组建团队,研究骨干不多于5人,应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②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未满55周岁【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③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应当属于同一依托单位;④聚焦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人工智能、人口与健康4个领域进行申报。
7. 青年A类项目申请人男性未满42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进入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A类项目或B类项目第二轮会议评审但未获批立项的申请人,如未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A类项目,申报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A类项目的,给予适当倾斜支持。
8.青年A类项目延续滚动申请人应为获得2022年度青年A类项目立项资助,在指南发布之日前通过项目验收且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应当选择与第一个资助周期相同的申请代码,不得跨学科申请;第一个资助周期项目完成后需要持续深入开展研究,具有良好的后续发展前景,有延续滚动资助的必要。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领军层次的不得申报。
9. 青年B类、C类项目申请人男性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10. 青年D类项目(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启航项目)申请人应是毕业3年以内【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全职入职工作协议。
11. 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在读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项目实施期为2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内申请人应在校正常就读,否则不能申请。依托单位为省内14所本科大学。本项目采取推荐制,由各高校限额推荐,具体推荐要求另行通知。
12.重点项目申请人未满55周岁【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领军层次的不得申报。
13.面上项目申请人未满58周岁【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14. 联合基金项目。(1)湖南中医药大学联合基金,博士研究生导师年龄放宽至60周岁【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国防科技大学联合基金,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未满58周岁【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项目类别申请条件参照资助体系对应的项目类别申请条件。(3)医卫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是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的66家三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4)天隼实验室联合基金,申请人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5)各高校联合基金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护航项目,申请人应是毕业5年以内【2020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全职入职工作协议。(6)其他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未满58周岁【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申请条件见各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三、限项申报
(一)实行项目毕业制
获得过青年C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C类项目;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3次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青年B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获得过省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重点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获得过青年A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获得过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重点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
青年D类项目(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启航项目)和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护航项目申请人应当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二)统筹人才计划项目
具体要求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C类项目、联合基金一般层次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研究内容限制规定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以及省级科技计划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行业科技计划中的相关基础研究项目。
四、申报流程
1.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请者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进入“湖南省科技云平台(试运行)”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以下简称“科技云”)进行申报。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技云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项目初审。各二级单位管理员登录湖南省科技云,对提交到二级单位的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存在的问题项目,应及时反馈,给出修改建议,退回修改;对初审无误的项目,提交科技处审核。科技处对审核中存在问题项目,应及时反馈,提出修改建议,退回修改;对通过审核的项目,提交科技厅。
3.各相关单位需报送《2026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份,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uduwei@hunnu.edu.cn),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401。汇总表用于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的限项审查,提交后不能再添加或更换,以免因超项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因更换参与人导致项目超项,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二级单位提交项目汇总表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周二)16:00。
4.2026年省基金提交学校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周四)16:00。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要认真阅读《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等文件;对申报联合基金的,还需要阅读相应《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2.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避免因为不了解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不能通过形式审查的现象。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规范填写个人简历。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
3.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申请指南》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1)选择申请代码时,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2)申请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4.申请人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它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5.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书中项目开始日期填写2026年1月1日,结束日期填写2027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申请书中项目开始日期填写2026年1月1日,结束日期填写2028年12月31日。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者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继续实行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二级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7.关于源于医学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研究,申请人根据所申请项目的研究领域,自主选择H01-H37一级申请代码下的二级申请代码,选择是否属于“临床医生”,并上传本人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申请书中应明确阐述医学临床发现的新现象或者前期基础研究可转化到医学临床的新发现,阐述研究的原创性或创新性,以及医学临床应用潜力或价值,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8.计划申报2026年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若有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6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青年A类和青年B类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请关注《申报指南》第六部分“申请者的条件”),请于2025年8月20日前办理完成结题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具体结题通知及要求:【省自科】关于提交2023年度立项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学技术处。
9.2026年度,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者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并上传至申报系统。对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项目,申请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到附件。申请者应根据相应类型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10.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11.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相关内容及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告知参与者,确保参与者全面了解相关内容和要求。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当对申请书相关内容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申请人应当加强对课题组成员的相关教育培训。被取消申请或参与申请资格或受到科研领域联合惩戒的责任主体在处罚期内不得申请、承担或参与新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分别按要求作出相应承诺,并在项目申请和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承诺。严禁从事任何可能影响项目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12.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13.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报的其它要求详见《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三部分和第八部分。
六、联系方式
1.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2.科技云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4586921、84586761
3.湖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屈杜炜,0731-88872262,quduwei@hunnu.edu.cn
李云龙,0731-88872633
附件:
1.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2026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4.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
湖南师范大学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