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3〕3号)《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同行专家评议、学院审核等验收程序,现将2025年度第一批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7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湖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供调查核实的有关证据或线索。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写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1-88872262(科学技术处)
联系地址:湖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401
联系邮箱:quduwei@hunnu.edu.cn
附:2025年度第一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