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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日期:2025-03-13 10:16浏览数: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于近期启动,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一)单位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教育厅统一提名。本次提名采用限额提名。

(二)专家或组织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可提名 1 名青年奖人选;鼓励提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青年人才。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其中专用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国内民口高校。

(二)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五)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 年度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六)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七)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提名程序

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实行限额提名,且申报时间极为紧张,请各申报人把握好时间。

(一)通过专家或组织提名的项目(人选),请于3月14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

(二)通过省教育厅提名的项目(人选)请于3月19日前(逾期不再受理)由二级单位将提名书报送科学技术处,由学校统一报送给教育厅遴选。

(三)此次申报为差额申报,省教育厅将统一遴选后发放提名号和校验码。

(四)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7日至3月28日,获得提名号的项目(人选)登录教育部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

(五)通过省内遴选的项目需于3月28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联合外单位申报的课题组需提前联系外单位同步进行公示。

联系人:罗昆煜 邝俊维

联系电话:88872037 88872182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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