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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科研经费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5-06-09 15:01浏览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行发[2014]17号)规定,学校从7月1日起对所有科研经费实施预算管理。为做好全面预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管理范围

所有科研项目均需编制预算,未作预算的项目经费不能开支。

1、未编制预算的在研项目(2013年10月以前立项的项目)必须对剩余经费重新编制预算。

2、已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转入科研发展基金。

3、已编制预算且进行预算管理系统的项目(2013年10月以后立项并进行预算管理的项目)按预算正常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报账即可(不需到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审批签字)。


二、具体要求

1、未编制预算的项目(即2013年10月以前立项的所有项目)自6月10日至6月30日暂停报账,从7月1日起按新编制的预算和科研发展基金管理,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即可(不需到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审批签字)。

2、未编制预算的在研项目由项目主持人对剩余经费重新编制预算。各项目负责人应参照该项目立项时的总体预算及已支出经费结构(可从财务处工资查询系统中项目查询一栏中查询已开支情况或者由财务处提供开支明细),对剩余经费编制预算,填写《在研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1),保持各类支出科目结构的大体平衡,不能突破原总体预算结构。

3、对于已结题项目,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将结余经费转入科研发展基金,科研发展基金内的经费只能开支直接费用(附件2)。

4、从7月1日起,科研项目经费和重点学科经费(重点学科经费支出仍按原审批程序执行)均实行网上预约报账。报账程序及详细说明见财务处网站。


三、时间安排

1、6月10日至17日,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并于17日下午5:00前将在研项目预算表(见附件1)纸质版(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及电子版报送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各单位报送预算时,同时报送重点学科带头人、财务一支笔及院长签字模板(见附件3)和所有科研项目负责人签字模板(见附件4)。

3、6月18日至30日,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财务处审核、录入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系统,划转科研发展基金。


此项工作事关重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每一位教职工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全面预算平衡过渡。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罗焜煜    88872260   Luoky@hunnu.edu.cn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王  蓉    88872164   wlyy2099@126.com

财 务 处 联 系 人:刘芸玲    88872463  预算群50140943


湖南师范大学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附件:1.在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附件:2.已结题项目经费转科研发展基金汇总表

附件:3.重点学科带头人、财务一支笔及院长签字模板

附件:4.科研项目负责人签字模板


  • 附件【20150610080250.xlsx】已下载
  • 附件【20150610080309.xlsx】已下载
  • 附件【20150610080301.xls】已下载
  • 附件【20150610080241.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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