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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育部长江学者通讯评审专家的通知

日期:2015-06-03 14:52浏览数:

各院(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长江学者通讯评审专家的通知》和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讯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 2015〕140号)(见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长江学者通讯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高校评审专家

应全职在我校工作,能阅读中文并使用网络进行评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重要奖项获得者:国家科技奖排名前两位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和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者,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两位者,省部级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者。

2. 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万人计划”、“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中科院“百人计划”、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 重大项目和研究群体相关人员:973项目首席、领域专家顾问或咨询组成员,863重大项目负责人、863专家委员会和主题专家组成员,国家自科基金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负责人,“马工程”首席专家,省级重大项目和研究群体负责人。

4. 专家组织成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科技委、社科委委员,教育部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一级、二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5. 其他二级岗教授。

(二)海外评审专家

应与我校签订非全职聘用协议,能阅读中文并使用网络进行评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2. 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终身教职者。


二、工作要求

1. 请根据推荐范围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所有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推荐,无指标限制。

2. 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见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专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

3. 请各院(部)对推荐专家信息统一审核汇总后,于6月16日前将专家信息登记表报送至学校科技处。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请以“XX院(部)—长江学者通讯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具涉密资质专家的有关信息,请通过保密渠道单独报送。


联系人:李云龙;联系电话:0731-88872182;电子邮箱:lyl56@126.com


科技处

2015年6月3日


附件:教育部通知

附件:填写说明

附件:专家信息登记表


  • 附件【20150603032554.pdf】已下载
  • 附件【20150603032545.xls】已下载
  • 附件【2015060303260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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