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各院: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为保证学校津贴发放工作按时完成,请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员工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论文、著作、获奖、学术交流等统计情况,由教职工本人报送给各院科研秘书,并同时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其中,SCI源期刊、重要刊物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全文;其他论文请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第一页。
2、各院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的论文、著作,其中重要刊物论文和SCI、EI津贴论文需填写相应登记表(详见附件1、2)。
3、需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著作,填写著作登记表(附件3),并提交原件。
4、请各院报送本院有代表性的论文一至二篇(附件4),并附简要内容摘要。
5、学术交流、获奖情况需汇总并填报相应登记表(附件5、附件6)。
2018年度科研成果绩效奖励标准统一按照学校文件(校发[2011]20号文件)执行,如补报以前的绩效奖励,请务必注明“补报”字样。
联系人:李文凯
电 话:88872852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 2018年论文登记表
附件2 2018年著作登记表
附件3 2018年需认定的著作登记表
附件4 2018年有代表性论文登记表
附件5 2018年学术交流情况表
附件6 2018年获奖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