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优化湖南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湘教通〔2021〕175号)文件精神,拟对全省2003-2019年期间立项的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进行调整优化,其中涉及到我校6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附件1)。
调整优化遵循“凝练方向、优化队伍、整合资源”的原则,在现有平台总量不变基础上,学校自主进行调整优化,可重新整合、新设或保持不变。
我校已立项的6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中,已培育建设成为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包括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平台),原则上不再作为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依托学院可在其他领域布局新的平台,并于7月6日之前将调整意向报科技处。若相关学院无建设需要,学校将统筹协调。
其余未升级为省部级以上的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可直接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3)、《湖南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优化调整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于7月20日之前将材料(含电子版)交到科技处。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平台顶层布局,全力做好本次调整优化工作。
联系人:陶文娜 联系电话:88872852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名单
2. 《关于调整优化湖南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
3.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4. 《湖南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优化调整情况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