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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度湖南师范大学高端青年学者培育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7-12-08 11:50浏览数:

理科各学院:


为吸引和培育高端青年学者,支持我校教师承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学校设立湖南师范大学高端青年学者培育计划。


一、推荐对象

凡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研究,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任关系,具有高级专业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人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二、计划类型

本培育计划分两个层次,分别是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对象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对象。

(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培育对象

为培养和造就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本计划类型鼓励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

推荐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年龄未满45周岁 [1973年1月1日(含)后出生],未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未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非在站博士后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

本计划类型每年拟资助1-2人,每项40万元(含学院1:1配套)。

(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对象

为促进我校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优秀学术骨干,本计划类型鼓励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

被推荐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男性未满38周岁[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含)后出生],近两年(2016年和2017年)申请了,未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非在站博士后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

本计划类型每年拟资助3-6人,每项20万元(含学院1:1配套)。


三、推荐流程

1.本年度,各学院从近两年(2016年和2017年)已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且未立项的人员中推荐,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学者,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被推荐对象提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如两年均有申报,只提交2017年申请书)与最新科研成果(附件1)上报学院。

3.各学院将申请书、最新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2)与单位承诺书(附件3)于2017年12月13日17:30前交科技处基金管理科。


四、联系方式

艾建平、王海龙(0731-88872262)

赵霆雷(0731-88872633)

邮箱:154554702@qq.com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2月8日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高端青年学者培育计划推荐对象最新科研成果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高端青年学者培育计划推荐汇总表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高端青年学者培育计划推荐单位承诺书


  • 附件【20171208050435.doc】已下载
  • 附件【20171208050451.doc】已下载
  • 附件【20171208050443.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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