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要求,现就2020年我校项目计划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
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阅批准通知及相关文件,按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成后上报依托单位审核。经科技处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负责人打印纸质版项目计划书,签字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
二、填写直接经费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的注意事项
(一)不要将间接费用列入预算说明。
(二)直接费用预算表中,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它科目所列经费与申请书相比不能调增。
(三)预算说明书的填写: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水、电、气、暖消耗为间接费用,不得列为燃料动力费。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1)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会议费应是我校主持召开的会议所支出费用,其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3)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7.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劳务费应当结合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8.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需按人次计算,不能笼统按年度预算,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附件4)。
9.其它支出需要列出具体开支项目。注意耗材、办公用品等属于间接费用,不得列入。
三、填写报告正文要求
(一)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在批准通知中,凡是“修改意见”无具体内容的,填“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如在“修改意见”有具体内容的,按要求调整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
(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按下列提纲撰写:(1)研究方向;(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4)年度研究计划;(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三)重点项目
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缩减研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拟采用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3)详细的年度研究计划。
四、项目计划书提交
(一)电子版:10月8日17:30之前在线提交。
(二)纸质版:10月22日17:30之前交科技处基金管理科。
由科技处代为办理科技、财务和学校审批手续及邮寄手续。注意事项:(1)在学校或基金委审核之后打印,注意封面页版本号应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2)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建议用A3纸,不需另外包装铜版纸封面。(3)其中一份纸质版任务书后面还需提申请书的签字和盖章页,有合作单位的还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请提前办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放在计划书后面一起装订。
五、联系人
艾建平:0731-88872262
邹永星:0731-88872633
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