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现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一、推迟申请接收截止日期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2020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申请接收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12日顺延至2020年4月12日17:30。
二、在申请提交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申请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
1.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学校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后续提供事宜。
3. 2020年6月1日(含)以后截止申请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仍按照单独发布的相应项目指南为准。
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20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各学院和附属医院于2020年4月12日17:30前提交本单位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备案表,所填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备案表由科技处汇总后,加盖学校公章承诺真实准确并扫描上传,呈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于已在备案表中列出的科研人员,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强化二级单位管理职能
各二级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能,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告知本单位科研人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使他们心无旁骛,全力参加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科学技术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