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资讯动态+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5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5-03-09 10:47浏览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 2015]46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各类项目的主要支持对象、应具备条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省教育厅从今年起将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列入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其支持范围为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的专兼职科研人员,申报条件参照重点项目执行。


二、申报限额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每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开放基金项目2项。


三、注意事项


1、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的查新工作放在批准立项后进行。同时今年的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将增加匿名评审环节,这两类项目须在填写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的基础上,同时填写课题论证活页,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透漏单位及个人信息。

2、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的查新工作放在批准立项后进行。

3、科技处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对项目组人员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对于学校报送的材料,省教育厅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减少学校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

4、已经获得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5、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1)承担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以及项目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新项目。项目参与成员不得少于2人(教师不少于1人)、不得多于9人。项目组成员每人主持和参与的教育厅各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已参与2项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和参加新项目。

(2)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015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

(3)有合作单位的须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盖章同意。

(4)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6、申请书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经费数:重点项目8-10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

(2)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5年9月,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3-4年,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

(3)申请书模板请在系统下载。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个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个人申请账号及密码请与科研秘书联系。请科研秘书及时向科技处索取账号与密码,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请账号与密码。

2、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4月10日。请申报者等系统开放后登陆填写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报送

1、各单位科研秘书需做好项目形式审查,材料报送学校后因形式审查而落选的项目一律不接受修改和替补。

2、科研秘书于2015年3月25日前将申请书(1份)和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汇总表需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 李云龙  88872037  88872182



科技处

2015年3月9日

附件1:《关于申报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附件2:2015年度申报湖南省教育厅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4:个人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5:湖南省教育厅课题论证活页.doc


上一条:关于申报湖南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闭】

©2023 湖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版权所有 | 湘ICP备 14009182号-2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410081     电话: 0731-88873115  邮箱:kjc@hu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