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全面支撑我省科技发展战略、科技项目评审评估、政策咨询等科技管理工作,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核实完善湖南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现对我校省科技专家库在库专家信息进行修改、增加或删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专家的基本标准
省科技专家库是我省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库专家应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熟悉相关领域的科技、经济发展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和省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不在此限)。
二、科技专家退出
如入库专家存在以下情况的,相关专家自动退出专家库。违法违纪;开除公职或党籍;发生学术失范等科研失信行为;因个人职务、职称、年龄变化不再符合科技专家库入库基本条件的;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专家本人可申请退出专家库;其他不适宜参加科技活动或不符合入库基本条件的情况。
三、工作任务
1、本单位在库专家情况请科研秘书到科技处402室拷贝。
2、核实更新本单位在库科技专家信息。(1)更新:补充完善专家信息,对学位、职称等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更新;(2)退出:因身体健康,超龄或去世等原因导致不能参与项目评审评估的专家;(3)调离:已不在我校工作的专家;(4)新增:符合基本标准且未在库的其它高级职称人员。
3、标识已调离本单位的科技专家。在右侧备注栏用红色字体标注“更新”、“退出”、“调离”或“新增”。
四、提交时间方式
请于4月15日11:30前,将更新后的专家信息拷盘送至科技处。为保障专家个人信息安全,请不要通过网络发送专家信息。
五、联系人
艾建平(0731-88872262)
邹永星(0731-88872633)
科学技术处
2019年4月9日
附件:1、专家信息填写说明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专家库(模板)4.9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_13745-2009)
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