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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12 18:36浏览数: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湖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2019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采取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提名的方式。

单位提名:湖南师范大学为奖励提名单位。

专家提名:湖南省内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每人可提名本人熟悉专业领域的省杰出贡献奖人选1个,或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1项,或者省创新团队奖团队1个。提名专家在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中应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回避。


二、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以上。

2.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自筹经费的项目不受此条限制,但须出具项目成果评价报告。

3. 2017、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提名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完成人申报省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

5. 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或者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技奖的评审。同一技术内容只能提名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奖励类别。

6. 对于2018年度评审结果公布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不得提名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7. 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一般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

8. 实行定标定额评审。提名一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二、三等奖,提名二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三等奖。

9. 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经第三方机构核查,低于认定率的,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湖南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2019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在填写前应当认真研读提名手册中提名书的各填写要求,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通用项目的提名书,需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专用项目指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技进步奖国家安全与国防类项目。专用项目的提名书,根据保密要求,按照《2019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模板填写提名书纸质材料,并按照电子版附件的要求准备纸质附件材料。


四、申报时间安排

各项目第一完成人需将拟申请奖项类别报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由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9年4月16日下午5:00前将本学院申报情况报科技处汇总,统一开通账号。

提名项目电子版请于2019年5月19日前完成网络填报工作,并于5月24日前将提名项目纸质材料报科学技术处计划与成果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焜煜  邝俊维

联系电话: 88872037  88872182

电子邮箱: kyc@hun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9年4月12日


附件:2019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 附件【20190412012800.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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