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17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请各院(部)通知本单位有意向的老师参照《关于2016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说明和《2016年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准备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相应奖项所需的相关材料。
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1. 推荐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 2015、2016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湖南省科技奖的评审。
5. 对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奖励的成果,不得再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同一成果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参加不同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6. 从2016年起,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经核查虚报效益的,省奖励委员会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此,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直接经济效益,并提供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的数据来源,如会计报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和项目关联产品的销售证明等。
2017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文件出台后,具体要求以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88872037 88872182 罗焜煜 邝俊维
科技处
2017年3月6日
附件:2016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