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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日期:2023-11-22 17:44浏览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现就我校2023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进展报告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3年新批准的项目之外在研项目均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名单单独分发给各相关单位科研秘书,请各单位通知到具体负责人。

二、填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填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上传相应科研成果,可参考附件:项目负责人-项目进展报告填报说明《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已使用经费,填写截至20231231日已支出的直接费用总和,单位万元。因财务处在1220日关账,在此日期之前支出的经费计入直接费用总和。

2.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是进行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应做真实详细的说明,填写过于简单的将不予通过

3.正文中如有需要使用图表、公式的,统一在附件中添加,正文中注明索引关系。

4.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填,不能为空。其他需要的情况如存在经费预算调整,也需在此予以说明。

5.研究成果只能提交2023年当年取得的成果不列入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果;不列入未标注本基金资助的论文不列入未发表的论文

6.负责人应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7.负责人于20231229周五17:30在线提交,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联系人

屈杜炜0731-88872262

邹永星0731-88872633


 附件:项目负责人-项目进展报告填报说明


科学技术处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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