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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5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1-02 12:34浏览数:

教技司〔2015〕3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评估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实验室管理,提升实验室创新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的要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每年评估1-2个领域,按照数理地学、生命、信息、材料工程、化学的顺序轮流进行,每个实验室的评估周期为5年。


2015年教育部将组织对数理和地学领域的实验室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数理、地学领域开放运行满3年的实验室均应参加定期评估。参加本年度评估的数理领域实验室26个,地学领域实验室50个。参评实验室名单和初步分组情况见附件。

2.本年度数理、地学领域实验室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执行。2015年实验室评估的初评拟于12月中旬进行,现场考察拟于12月下旬进行,综合评议拟于2016年1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认真学习评估规则,做好评估准备工作。对初步分组方案有疑议的,请以正式书函形式向我司提出。


联系人:科技司基础处 邵海涛、邹晖

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教育部科技司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参加2015年度数理、地学领域评估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单


参加2015年度数理领域评估的实验室名单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依托高校

第一组

1

数学及其应用

北京大学

2

信息数学与信息行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

流体力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4

数学与复杂系统

北京师范大学

5

最优化与控制

重庆师范大学

6

应用统计

东北师范大学

7

离散数学及其应用

福州大学

8

非线性数学模型与方法

复旦大学

9

西部灾害与环境力学

兰州大学

10

核心数学与组合数学

南开大学

11

应用力学

清华大学

12

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技术

西北大学

第二组

1

射线束技术与材料改性

北京师范大学

2

应用离子束物理

复旦大学

3

低维量子结构与调控

湖南师范大学

4

基本物理量测量

华中科技大学

5

夸克与轻子物理

华中师范大学

6

近代声学

南京大学

7

现代天文与天体物理

南京大学

8

人工结构及量子调控

上海交通大学

9

太赫兹光电子学

首都师范大学

10

辐射物理及技术

四川大学

11

人工微结构

武汉大学

12

计算物质科学

复旦大学

13

宇宙线

西藏大学

14

材料物理

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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