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19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0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采取省级推荐、部级认定的方式。湖南省教育厅将结合本地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总体规划和未来支持能力、已认定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工作成效和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布局,从已认定并运行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择优推荐。推荐的协同创新中心原则上须经省级认定且运行2年以上,运行期间持续获得省级专项资金资助。湖南省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我校推荐数量为1个,超额不予受理。
2.推荐的协同创新中心应有准确的发展定位和清晰目标,研究方向紧扣国家重大需求,在重大科学前沿或优秀文化传承创新或行业产业及区域发展方面已经承担了重大协同创新任务、开展了实质性产学研协同创新;协同增效明显、影响力大,政府、行业及社会认同度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具备实现未来协同创新目标的巨大潜力,协同创新空间广阔。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或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协同创新中心。
3.推荐材料(《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电子版)各2份)请于6月10日之前交科技处406办公室。
联系人:陶文娜
联系电话:88872852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