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等相关规定,我校与华容县恒兴建材有限公司通过协议定价方式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价为壹拾万元(10万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14日。
专利名称:超支化聚酯改性衣康酸基水性光固化树脂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 201910270363.X
专利权人:湖南师范大学
发明人:兰支利、范宇、戴伟凯、薛忍、肖自胜、尹笃林
专利简介:超支化聚酯改性衣康酸基水性光固化树脂及其制备方法,所述固化树脂主要由以下原料制成:衣康酸、1,4‑丁二醇、超支化聚酯多元醇、环氧丙烯酸酯、酯化催化剂、阻聚剂、缩聚催化剂、稳定剂、中和剂和水。所述制备方法为:(1)将衣康酸、1,4‑丁二醇、超支化聚酯多元醇、环氧丙烯酸酯、酯化催化剂和阻聚剂混合,在氮气保护下,加热反应,保温减压反应至不再出水并停止反应,降温;(2)加入缩聚催化剂和稳定剂,减压加热反应,降温,加入中和剂,加水,即成。本发明固化树脂颜色浅,固化速度快,硬度高,附着力、柔韧性和耐水性好,生物质含量高,绿色环保;本发明方法简单,制备过程无溶剂,成本低,适于工业化生产。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专利权转让有异议,可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映给科技处(地址:科技处408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麓泉 何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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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