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6〕89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十三五”规划中有关科学基金项目的要求,现就我校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请各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认真谋划,积极布局,按照学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会”中有关申报指标和立项指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认真组织
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关于组织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预通知”申报时间节点要求,保证各项工作按质按量落实到位。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须签订合作协议,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科技处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2.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各单位将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的姓名、学历、职称、常用邮箱和手机号码汇总后向科技处申请开通。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书提交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建议双面打印,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与附件(如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一起装订后交所在单位。请各单位于2017年3月10日17:30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和汇总表交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艾建平(88872262)
赵霆雷(88872633)
Email:jjk@hunnu.edu.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湖南师范大学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