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各学院(部):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行发[2007]4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开始启动201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该计划资助期限为三年,理科计划资助8人,每项资助10万元。 为做好本年度校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申请、结题验收与年度进展报告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
(一)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潜心科学研究,学风正派严谨,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2、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3、近五年(从2010年1月1日算起)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同时具备以下条款中的其中一款:
① 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加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前五位;
② 发表SCI、EI、ISTP、A类论文、重要刊物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或统编教材及获得发明专利累计3项以上;
③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名,二等奖排名前三名;
4、具有博士学位;
5、申请者应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已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校级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校级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骨干培养计划的,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部)领导重视并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2、申请者须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师范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
3、附件材料(含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2010年以来论著首页、奖励证书、项目批准通知等复印件,附件材料均须由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原件并签署“原件已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附件材料与申请书一起装订,申请人将申请书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1份交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科技处基金科;
5、不受理教学改革类项目申请。
6、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项目结题验收、年度进展报告检查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行发[2007]4号),为掌握项目的完成情况,了解入选者资助期内所取得的研究工作进展,进一步完善该人才计划的实施、管理,现对2012年度湖南师范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2013和2014年度湖南师范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进行检查。
1、2012年度校级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请认真填写《湖南师范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总结报告》(含附件),报送的研究成果须用绿色荧光笔在标注部位标记;
2、2013年度、2014年度校级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请认真填写《湖南师范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进展报告》;
3、请于2015年6月12日前将相关项目《总结报告》、《进展报告》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1份由科研秘书报送科技处基金科。
联系人:王青春 艾建平
电 话:88872262 88873084
e-mail: kjch@hunnu.edu.cn jjk@hunnu.edu.cn
科技处
二O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校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各学院申报汇总表
附件:3.结题报告、进展报告清单
附件:4.各学院结题验收成果一览表
附件:5.进展报告
附件:6.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