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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8-11-30 14:28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的有关要求,征集我省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近年来曾获得过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省科技创新奖,且主要技术内容未获过国家科学技术奖;

2. 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4.2017年度、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5.经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除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同一项目不能多奖种、多渠道重复提名。


三、提名程序

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项目完成单位应突出学科优势和地方特色,通过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认真提名优秀项目和人选,同一奖种同一评审组的项目一般情况下提名1项。

我省提名国家奖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项目提名将采取省奖励办先行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省科技厅审核网络提名、省政府审定正式发文提名的方式进行。


四、提名材料

请项目完成人和单位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条件,参照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提名工作要求和推荐书格式(附件3),提供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简介(1200字以内)、主要科技创新内容(4000字以内)、客观评价和经济社会效益,以及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奖情况,并以目录形式列出主要的有关证明材料。项目材料一式两份于2018年12月8日前送达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罗焜煜 邝俊维

电话:88872037 88872182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1月 30日


附件:国家奖提名工作手册

附件:国家奖提名办法

附件:国家奖提名通知


  • 附件【20181130090131.doc】已下载
  • 附件【20181130090121.doc】已下载
  • 附件【20181130090110.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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