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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校第六批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的通知

日期:2018-06-08 00:04浏览数:

各学院:


为了提高学校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并在服务中谋求学校更好的发展,决定评选第六批学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一、申报范围

1. 面向全校具有产学研基础的学院申报。

2. 各相关学院可申报1个,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可不申报。


二、申报条件

基地必须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条件,在资金、场地、人才、技术创新氛围以及相关配套措施上能够支撑基地开展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具体要求如下:

1. 基地必须由湖南师范大学与企业或工业园区(或政府部门)等共同组建,已开展实质性的产学研项目合作,合作经费达一百万元(到账经费),并取得显著成效;或能够为我校应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良好的条件,并在两年的建设期内合作方需要提供一百万元的研发经费。

2. 基地必须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研发与管理团队。基地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产学研合作经历。

3. 基地必须具有创新优势突出的技术成果,能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促进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通过培育,可望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的成果须积极申报政府、行业的相关奖励。

4. 示范基地对基地人员素质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对本科生、研究生、企业技术骨干和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支撑作用。

5. 在2年建设期内基地必须完成

(1)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项以上;

(2)实现工艺或技术突破、开发新产品、制定技术标准、联合企业实现技术攻关2项以上;

(3)牵头单位实现科技成果转化1项以上。


三、申报要求

1.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示范基地的建设论证工作,推荐有产学研合作基础、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明显的基地申报,已获上级部门立项支持的产学研基地不在申报之列。

2. 各申报基地须提交《湖南师范大学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一式一份,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产品证书等)一套及电子版材料。

3. 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学校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与开发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采取申报的基地负责人汇报、审阅纸质材料和专家质询的方式进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麓泉  王青春

联系电话:88872875、88872857

电子邮件:hnsdkjc@163.com


湖南师范大学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附件:学校第六批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申报书


  • 附件【2018060804594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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