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的通知
湘科条〔2017〕2号
各在湘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及依托单位:
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湘科计字〔2010〕137号)要求,现就报送2016年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在湘国家重点实验室。
2、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3、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二、填报要求
1、在湘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科技部要求填报,抄送省科技厅。
2、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按《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格式)》(见附件)填报。
3、数据采集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4、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年度报告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省科技厅。
三、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2、请详细阅读填报提纲和说明,确保信息与数据的准确性。
3、按照《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实验室年度报告填报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联系方式
湖南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张然林
电 话:0731-88988715
电子邮箱:hnst-tj@hnst.gov.cn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711室
邮 编:41001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3月16日
附件: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