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我厅组织对运行满三年的4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含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估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现场考察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对外开放、联合共建、研究条件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16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为优秀,“气象防灾减灾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20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为合格,“工程结构损伤诊断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6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为不合格。
二、对评估为不合格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请各实验室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省科技厅将于六个月后进行核查。核查仍不合格,不再列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
三、各参评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同时也要找出实验室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7月16日
附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