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环境科技支撑能力,更好服务于我省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就2021年度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二、申报方式
本年度环保科技项目申报采取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凡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环保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项目研究中担负实际工作
四、申报要求
(一)拟申报
(三)申报材料:单位申请报告、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书(见
(四)申报程序及名额:本次采取属地申报,申报单位向单位所在地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申报,经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审核后汇总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各市州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
电
邮 箱:hnhbkjc@163.com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