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我校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体系
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包括9类项目,分别是:
1.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金额为100万元/项。
2.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
3.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
4.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
5.面上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6.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7.区域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目前只有衡阳市有重点项目)。
8.部门(行业)联合基金项目
(1)部门(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2)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3)部门(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4)医卫行业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9.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1)企业(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2)企业(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3)企业(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4)企业(长沙北斗产业安全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20-50万,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5)企业(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20-50万,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6)企业(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20-50万,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7)企业(湖南湘雅博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大项目支持经费1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20-50万,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8)企业(湖南光琇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20-50万,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凡在我校的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取得我校同意后并签订书面协议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科基金。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如申请者为外籍,须与我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我校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2.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3.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我校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6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提供本人承诺,以及学校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见附件4),承诺函原件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者(项目负责人)的,还应符合下文所述限项申请规定。
5.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6.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术带头人1人,自主组建团队,研究骨干不多于5人,应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
2.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6周岁【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应当属于同一依托单位。
重点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年龄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者未满42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中当年1月1日男性年龄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者未满37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8周岁【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中当年1月1日男性年龄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部门(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省药监系统内各单位、省内药械化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药械化企业;
4.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省内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各级技术机构、省内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
5.部门(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省内自然资源系统各级技术机构、省内自然资源有关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
6.医卫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与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的57家三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
三、限项申报
(一)申请人实行毕业制
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科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过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2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过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过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二)统筹人才计划项目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的(详细类别请见附件1),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过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不含青年类)、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湖湘青年英才(“荷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三)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四)对面上项目申报的限项规定
2022年度和2023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2024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五)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省自科基金的限项规定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获资助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六)研究内容限项规定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四、申报流程
1.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请者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项目审核。各二级单位管理员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对提交到二级单位的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存在的问题项目,应及时反馈,给出修改建议,退回修改;对初审无误的项目,提交科技处审核。科技处对审核中存在问题项目,应及时反馈,提出修改建议,退回修改;对通过审核的项目,提交科技厅。
3.各相关单位需报送《2024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份,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电子档发送到邮箱(quduwei@hunnu.edu.cn),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401。汇总表用于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的限项审查,提交后不能再添加或更换,以免因超项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因更换参与人导致项目超项,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申请者申报项目和二级单位提交项目汇总表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周一)17:30。
4.由科技处办理公函、汇总表等材料后,统一于2023年11月17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要认真阅读《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等文件;对申报联合基金的,还需要阅读相应《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2.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避免因为不了解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不能通过形式审查的现象。申请书应当由申请者本人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者和主要参与者应规范填写个人简历,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含有涉密信息的内容。申请者应该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
3.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在科管系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1)选择申请代码时,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2)申请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和填写“学科代码”,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二级学科填写,所有科学领域最多可填写2个学科代码。
4.申请人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它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5.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4年1月1日,终止时间填写2026年12月31日。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者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
7.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者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二级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8.主持省自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请关注《申报指南》第六部分“申请者的条件”)
9.2024年度,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者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并上传至申报系统。对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项目,申请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到附件。申请者应根据相应类型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10.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11.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12.所有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不需编制预算。
13.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报的其它要求详见《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三部分和第八部分。
六、联系方式
1.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3.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0731-88988701、88988757
4.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414室 邮编:410013
5.湖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及方式:屈杜炜,0731-88872262,quduwei@hunnu.edu.cn
附件:
1.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2024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4.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
湖南师范大学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