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管理办法(暂行)》(校行发科技字〔2018〕18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杰青优青培育计划)申报及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杰青优青培育计划类型、申报流程
(一)计划类型
本培育计划分两个类型,分别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本计划类型旨在吸引杰出青年人才,促进我校优秀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培育和造就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申报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未满43周岁[1979年1月1日(含)后出生],未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原则上要求前两年(2021年和2022年)申报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资助期限2年,每项资助40万元,2023年度资助项目数不超过2项。
2、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本计划类型旨在促进我校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承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优秀学术骨干。
申报人需满足以下条件:男性未满36周岁[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未获得过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原则上要求前两年(2021年和2022年)申报过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资助期限2年,每项资助20万元,每年度资助项目数不超过4项。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需认真阅读《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申请人下载《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杰青优青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件2),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申请人将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与附件(科研管理系统内已审核通过的数据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一起装订,签字后上报所在学院。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优青/杰青培育申报+姓名。
2.各学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填写2023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杰青优青培育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汇总后于2022年11月25日17:3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以上纸质版交科技处基金管理科401,电子版发送到邮箱:quduwei@hunnu.edu.cn。
(三)评审流程
科学技术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经处理无问题的项目,报学校批准立项。
(四)签订计划任务书
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任务书》或《湖南师范大学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养计划任务书》,依次经学院和科学技术处审核后报学校签订。
二、杰青优青培育计划年度检查
对2021年度、2022年度获得资助的杰青优青培育计划,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管理办法(暂行)》,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杰出(优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3)。年度进展报告于2022年11月25日17:30之前提交到科技处指定邮箱quduwei@hunnu.edu.cn,命名格式:学院+优青/杰青年度检查+姓名,以上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不需交纸质版。
联系方式
屈杜炜(0731-88872262) 邹永星(0731-88872633)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1月16日
附:
1.《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管理办法(暂行)》
2.湖南师范大学杰青优青培育计划申请书
3.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年度进展报告
4.2023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杰青优青培育计划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