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伏再辉教授、刘亚纯副教授、佘家骆博士分别作为第二、第四和第五完成人参与提名的2021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分子氧选择氧化环己烷合成KA油的绿色光催化体系”需进行公示。现按照提名要求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19日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科技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们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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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