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紧急通知》,要求2016年及之前立项的未结题/验收项目限期结题/验收。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畴
2016年立项的项目(项目编号‘2016JJ****’)及2016年之前立项的未结题项目。
二、整体要求
1、对以上项目,要求在2019年4月22日之前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2、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省基金办今后将不再受理其结题申请,并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40条的规定,采用追回已拨经费、撤销项目资格、取消申请资格等处理措施。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结题工作。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结题材料的单位,省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其下一年度的项目申请。
三、结题条件
项目执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结题。
1、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申请并授权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附专利证书复印件)。
2、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附基金编号及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省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获国家973、863计划(含子课题)、国家基础研究计划、国家支撑计划、省级重大项目计划资助(附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国内刊物发表的论文,其刊物的影响因子(刊物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累计至少达到0.6(附论文复印件)。
5、在国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附论文复印件)。
6、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ISTP》收录至少1篇(附检索证明)。
7、撰写专著1部(附专著)。
8、其它(未完成预期研究成果,说明原因,可另加附页)。
四、结题流程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仔细阅读本通知。
2、下载结题报告模板(附件2、3或4),并按照撰写提纲认真填写。
3、项目决算表的填写注意事项。应按《任务书》(或<合同书>)的预算经费填写“预算数”。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处打印的“项目收支明细账”等实际支出情况填写“决算书”。并提供支出内容及相应经费数的简要说明。对学校有配套经费的项目,结题报告封面“资助金额”只填省科技厅资助金额,表1“研究经费”填总的资助金额,经费决算表“批准经费”填总的资助金额并在“说明”上格备注“含学校配套经费”。负责人应确保所填经费数真实、准确。
4、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填写注意事项。请负责人按提纲要求,并根据完成的结题条件情况代填。
5、项目决算表的审核,统一由科技处到财务处和审计处代办。代办时间为4月19日之前,过期请负责人自行办理。
6、附件。
(1)任务书(或合同书,必附)。
(2)按结题条件括号中要求附相应附件,作为符合结题条件的证明材料。
(3)结题成果如论文、专著等须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英文:supported by Hunan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和项目编号”,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4)培养人才情况须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封面。
(5)正文与附件材料(包括任务书、结题条件证明材料等)一起装订成册。
7、负责人须在科技报告呈交系统提交一份科技报告(系统网址: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呈交报告的授权码将统一发送负责人邮箱,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省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黄卉0731-84586773,夏艳0731-84586791)。
8、对于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还需要提交项目验收PPT。PPT内容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对照合同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论文、专利、奖励、获得国家基金情况和获得其他项目情况、人才培养);突出亮点;成果应用前景;经费使用情况。
9、对于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制作验收报告等材料,具体要求参考项目结题要求。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验收由相关市州科技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材料要求、评审程序咨询相应市(州)科技局。
五、材料提交
1、结题报告及附件的电子版和相同内容的纸质版。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以上材料应于2019年4月22日之前提交科技处。
六、联系方式
艾建平:0731-88872262
邹永星:0731-88872633
电子邮件:154554702@qq.com
科学技术处
2019年3月22日
附件:1.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未结题项目参考清单
附件:2.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3.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验收评议报告
附件:4.省市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验收评议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