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和湖南省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高校“四风”突出问题18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群办[2014]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科研行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现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3]11号)精神,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全面排查学校教职工科研行为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通过彻底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科研制度,强化科研法制意识,规范科研行为,促进学校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专项整治范围
2014年在研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其中横向项目为2012、2013、2014年立项未完成项目)。
三、工作内容及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14年6月上旬)
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科研、财务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财务处、审计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监察处、固定资产管理处、法律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会议,宣传动员布置专项整治工作。
2、全面自查(2014年6月上旬-中旬)
学校根据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学校现行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行为规范的制度和办法,检查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各级责任落实情况;
(2)管理现状。全面摸清学校在研科研项目规模、经费总量、管理模式等基本情况,检查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及科研服务执行情况;
(3)预算管理。全面对照国家和湖南省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检查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等情况;
(4)支出管理。全面排查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科研经费统一管理、外拨、开支使用等情况;
(5)绩效管理。全面了解学校科研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和间接费用计提使用情况;
(6)监督机制。全面检查学校学术评价、学位评定、学风建设等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各项监督和内控机制落实情况;
(7)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全面清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检查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整改落实(2014年6月中旬-7月下旬)
学校审核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查自纠情况,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建章立制,从体制、机制上完善相关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和制度汇编。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将规范科研行为和加强经费管理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教职工填好《科研经费管理项目自查表》(请在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2、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自查材料报送时间:6月24日。各单位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李云龙(88872182) 王仙花(88872164)
附件:科研经费管理项目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