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文件精神,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保护,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湖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针对学校的各主要项目组、课题组及科研团队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湖南师范大学校内具备实施项目所需软硬件条件的项目组、课题组或者科研团队等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已形成初步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方案资料,且该研究成果或技术方案尚未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开;
2、申报主体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方案依托于其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及研究课题,或者属于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各类省部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每个项目组、课题组或者科研团队仅限申报一项;
3、申报主体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方案属于学校职务发明创造,
4、申报主体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方案有望产出多项专利或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
5、申报主体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方案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应用前景;
6、申报主体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方案源自企业合作研发或有产学研横向合作基础者优先。
7、申报主体将研究成果或技术方案委托中心进行后续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优先考虑。
三、支持方式
1、支持数量和资金额度
中心将根据申报数量择优选择3-5个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具体的资金资助比例或支持额度将根据具体项目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确定,一般每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
2、对纳入支持的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授权中心来选择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申报主体可以推荐优秀且具有代理资质的服务机构。学校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书面的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服务合同。
3、对纳入支持的项目必须产出至少1件以上的核心发明专利或高价值专利组合。同时,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从技术、经济、法律等多维度对项目进行专利检索、分析、论证,得出该专利或专利组合具有高价值特性及较好转移转化前景的分析报告。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附件1)发送至下方科技处指定邮箱,科技处进行初步审核后,由科技处择优向中心推荐。
(二)受理评审。中心委托专业人员对科技处推荐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三)立项公示。经专家评审拟立项的项目发科技处确认,并在科技处网站公示。
(四)项目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申报主体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并由中心组织实施和后期验收。
联系人:何志霞 张麓泉
电话: 88872857 88872875
邮箱:hnsdkjc@163.com
湖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中心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