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批准资助2016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国科金计项[2016]47号)“,我校获得第二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6项(详见附件)。按通知要求,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请各项目负责人近期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认真阅读《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后如实填写。特别注意,如系统批准通知书”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中有具体修改意见的,应按意见修改。
电子版计划书提交注意事项:请负责人于2016年9月8日17:30前在线提交到依托单位。由科技处进一步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纸质版计划书提交注意事项:对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电子版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打印计划书一式三份(应保证与电子版一致,建议双面打印),签字后交科技处。对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未通过的电子版计划书,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电子版计划书再次提交时间:2016年9月16日17:30前;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依前面要求打印计划书并交科技处。纸质版计划书请于2016年9月24日17:30前交科技处。
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和报送电子与纸质版计划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731-88872262
科学技术处
2016年8月22日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批准资助2016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