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年度进展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结题
(一)结题项目范围
项目执行完成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的全部项目(附件1)。
(二)结题/成果报告填报流程及主要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如实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填写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注意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结题摘要将被要求复制到负责人下一个基金项目申请书中,也提请课题组后续科研成果需继续标注基金项目及项目编号。
2、编制经费决算表。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并根据“项目收支明细账”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注意对有合作单位参与项目且有经费转拨的,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单独编制项目资金分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对结余剩余比例较大的,需在决算说明书中注明原因,并说明结余经费的主要用途;经费决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3、打印报告。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注意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附件材料无需打印装订。
4、提交报告。负责人签字后将纸质《结题报告》提交到所在单位。相关单位对报告进行初审,并于2020年1月13日17:00之前将纸质《结题报告》原件同意报送科技处。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学校进行处理。
二、关于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一)年度进展报告范围
除2019年新立项之外的全部在研项目(附件2)。
(二)年度进展报告填报流程及主要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上传相应科研成果。
注意事项:(1)《进展报告》只填写在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非2019年产出成果、未正式出版的(无卷期页码),均不需提交。(2)重要研究进展需详细撰写,如无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需要提供实验数据并在附件上传图表。
负责人于2020年1月13日17:00前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联系人
艾建平:0731-88872262,邹永星:0731-88872633,寒假值班电话:0731-88872260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