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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2-03-30 14:56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立以下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我校成果可通过湖南省教育厅统一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 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其他

拟申报青年科学奖的项目请联系有提名资格的专家或组织务必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专家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切勿错过申请时间,教育部对申请将进行审核。

请校内拟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团队填写《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账号开通申请表》,由各学院汇总后于4月10日前反馈给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罗焜煜 邝俊维

联系电话:88872037 88872182

                                                                                   科学技术处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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