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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4-07-23 23:30浏览数:

各有关单位:


由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和全国工商联指导,共青团中央、致公党中央、国家外国专家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招商银行支持,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日报社和陕西省现代科技创业基金会承办的“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已于2014年5月8日正式启动。本届大赛采用“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的模式,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国创新创业水平,紧密加强科技和金融的结合,创新科技项目评价方式,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为做好我省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的参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其中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前两届大赛总决赛的获奖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一) 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

3.2013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二、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日~6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参赛企业及创业团队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


四、组织工作

本届大赛我省不单独组织地区赛,所有参赛企业和团队参加全国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的综合赛区比赛。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负责全省参赛事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在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设立工作联络站,负责组织、协调参赛活动的具体工作。各市州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有关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和团队的参赛组织工作,审核参赛资格。(具体组织单位名单见附件)。


五、请各市州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有关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确定专人负责参赛组织工作,并在2014年5月30日前将工作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六、工作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肖  亮  0731-88988716

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刘  健  0731-88988513

何爱东  0731-88988755


科技处联系人:艾建平

电话:0731-88872262

电子邮件:jjk@hu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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