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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平台申报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01 09:44浏览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0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平台申报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有关2020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和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

    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重点实验室

    2.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国际(及对港澳台地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

    3.创新创业服务类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引才引智示范基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条件保障类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二、申报说明

    1.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培育期为3年,2020年启动第一批培育,计划培育15个左右,省科技厅将通过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给予重点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纳入省重点实验室管理体系,培育期内将强化评估考核,实行动态调整,对于成功创建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培育基地将给予后补助奖励支持。

    2.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条件保障类

    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和条件保障类平台采取“协同共建”,由省科技厅与相关主管部门、市州政府、高校联合共建。主管部门、市州政府、高校是支持平台建设的主体,依托单位是平台建设的主体,提供平台建设所需的经费和条件保障。省科技厅将统筹项目、人才(团队)等科技创新资源给予支持。2020年度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条件保障类平台采取限额推荐,我校此三类平台的限额共2个,且每种平台推荐数量不能超过1个。

    三、申报流程

    1.申报者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学校将对照申报条件与支持重点进行推荐。

    3.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组织专家论证、现场考察。

    4.省科技厅综合专家论证、现场考察情况择优提出立项建议,按程序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立项。

    四、申报要求

    1.避免重复布局。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同领域细分方向已布局有2个及以上平台的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申报推荐。已经是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平台的主要负责人 , 原则上不能再作为新申报省级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平台主要负责人,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不受此项限制 。

    2.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联系人:陶文娜,联系电话:8887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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