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批准通知”),2019年获得批准的项目需及时提交项目计划书。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
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查阅批准通知,按项目计划书要求逐项填写,填写完成后上报依托单位审核。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负责人打印纸质版项目计划书,签字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注意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等无纸化项目还需提供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
二、注意事项
1、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等有关文件(附件2、3)。
2、“预算表”页: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它科目所列经费与申请书相比不能调增。
3、“预算说明书”页:不得删除“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和财务部门公章”。《申请书》与《项目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书页不同,请勿直接复制。预算说明具体填报要求详见第三点。
4、“报告正文”页:在批准通知中,相应学部“修改意见”置空的,填“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对有具体修改意见的,按修改意见调整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
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缩减研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拟采用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3)详细的年度研究计划。
三、关于预算说明的填报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水、电、气、暖消耗为间接费用,不得列为燃料动力费。
(五)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会议费应是我校主持召开的会议所支出费用,其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七)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劳务费应当结合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八)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需按人次计算,不能笼统按年度预算,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附件4)。
(九)其它支出需要列出具体开支项目。注意耗材、办公用品等属于间接费用,不得列入。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依托单位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不要将间接费用各科目列入预算说明!
四、计划书提交要求
1、电子版:9月8日16:00之前在线提交。
2、纸质版:在学校和基金委审核之后打印,注意封面页版本号应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建议用A3纸,不需另外包装铜版纸封面。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用A4纸打印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双面打印)并钉在计划书后面。注意在预算说明书页和签批审核表页均有负责人签字,9月16日17:30之前由交科技处基金管理科。由科技处代为办理科技、财务和学校审批手续及邮寄手续。
五、联系人
艾建平:0731-88872262
邹永星:0731-88872633
科学技术处
2019年8月20日
附件:
1、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清单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4、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