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
我厅2012年度立项的21个“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名单见附件1)资助期已届满。根据《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62号)规定,决定对该批团队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验收工作主要考察和评估团队研究工作进展、队伍建设、管理运行状况及可持续发展的潜力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助期内研究工作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或实质性进展,对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包括:新增国家和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制定技术标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成功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
2、团队发展对学科建设、人才聚集及平台建设的贡献。包括: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入选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支持计划,学术地位和影响的提升,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的建设与发展等。
3、团队科技创新工作与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结合情况和支撑作用,教学科研的结合度,创新人才培养成果。
4、团队特色、管理运行机制和可持续发展潜力。包括团队的组织管理运行模式,创新文化建设,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学校提供经费、条件和政策支持等。
5、团队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工作安排及研究目标。
二、验收程序
1、创新团队需编写《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总结报告》(附件2),向学校科技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所在高校提出验收工作计划和专家组名单报我厅。我厅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组织进行现场答辩验收。
3、验收会议分团队带头人汇报、专家质询和专家组评议3个步骤进行。团队带头人汇报时间为30分钟左右,专家提问完毕后,独立填写《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验收评议表》(附件3),集体讨论形成《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意见表》(附件4)。
4、学校验收工作请于2015年10月30日以前完成。验收会后请学校管理部门将《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总结报告》、专家验收评议表和专家评议意见一并报我厅。验收总结报告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三、验收结果运用
验收结束后,我厅另外组织专家对团队验收意见进行汇总和综合评议,并按优秀占参与验收团队总数的20%、良好占60%、基本合格占20%的比例确定评议等次。对于评价为优秀的创新团队,我厅将继续给予奖励性资助;对于评价为良好的创新团队我厅准予结题验收;对于评价为基本合格的创新团队,要按建设任务合同要求进行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准予结题验收,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的要取消创新团队称号。我厅将对综合评议情况进行公示,并对团队整体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潘峰;联系电话:0731-84729829。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2日